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0-75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浙江象山1号海上风电场(一期)
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浙江象山 1 号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规模 25.42 万千瓦,涉海面积约 29.6 平方
公里,安装单机容量 6.2 兆瓦、轮毂高度 109.9 米/104.5 米、叶轮
直径 171 米风电机组 41 台。
项目投资:本项目动态投资总额 439689 万元,项目资本金
为总投资的 30%,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贷款解决。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应出资本金 67272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3.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支出可能导致现金流减少
或负债增加导致相关财务风险的增加。
一、投资概述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投资建设浙江象山 1 号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无重大法律风险。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浙江象山 1 号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2.项目内容:浙江象山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规划容量 75 万千瓦,本期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 25.42万千瓦,涉海面积约 29.6 平方公里,安装单机容量 6.2 兆瓦、轮毂
高度 109.9 米/104.5 米、叶轮直径 171 米风电机组 41 台。项目已于
2018 年 12 月取得宁波市发改委核准批复。
3.项目投资:本项目由公司和宁波象港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港集团)按照 51%:49%股比合资设立的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本项目动态投资 439689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 30%,由国电电力和象港集团按照 51%:49%股比共同出资建设,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贷款解决。按照动态投资进行计算,公司应出资本金 67272 万元。
4.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5.项目收益:本项目工程建设条件已落实,水保、海洋环评、用海用地、电网接入、通航安全专题、军事意见等前期支持性文件已取得。按照年等效利用小时数 2674 小时,上网电价 0.85 元/千瓦时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 10.07%。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近海海域,项目建设将增加可再生能源在浙江省电网中的份额,对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和改善电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项目投产后,公司海上风电投产装机容量将达到 50 万千瓦,有效提升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3.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支出可能导致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导致相关财务风险的增加。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