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8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一煤矿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一煤矿”)本次预留59.80万元用于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后续支出外(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900万元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3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4,73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929,26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070,339.23 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第02000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2022年2月28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 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实 剩余募集 投资 项目状态
号 总投资 额 际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进度
(%)
1 收购五一煤矿100%股权 19,809.12 19,809.12 19,809.12 0 100 已完成
2 收购瓦鲁煤矿 100%股权 8,977.91 8,977.91 8,977.90 0 100 已完成
3 收购金山煤矿 100%股权 2,744.69 2,744.69 2,744.69 0 100 已完成
4 收购大舍煤矿 100%股权 9,528.50 9,528.50 9,528.50 0 100 已完成
原项目:五一煤 原项目募集
矿 15 扩 30 万吨/ 16,300.10 4,840.20 4,840.20 0 — 资金投资项
年扩建工程项目 目已变更,其
五一 剩余募集资
5 煤矿 金全部用于
技改 新项目:五一煤 新项目的建
项目 矿资源整合技改 24,732.95 5,959.80 0 5,959.80 0 设,目前,新
项目 项目正处于
前期准备阶
段
已终止,募集
6 瓦鲁煤矿 15 扩 21 万吨/ 20,339.66 13,500.00 4,485.35 9,014.65 33.22 资金永久性
年扩建工程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已终止,募集
7 金山煤矿 6 扩 15 万吨/ 8,623.88 5,700.00 137.83 5,562.17 2.42 资金永久性
年扩建工程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上述项目之外的剩余部
8 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 15,846.81 15,846.81 15,846.82 0 100 已完成
资金
合计 126,903.62 86,907.03 66,370.41 20,536.62 —
注:1.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五一
煤矿的剩余募集资金5,959.80万元(不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82
万元)用于新技改项目“师宗县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的建设(具体内
容详见公告:2021-009)。
2.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年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终止所属全资子公司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山煤矿6扩15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瓦鲁煤矿15扩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576.82万元(不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8.2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1-060、2021-067)。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五一煤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五一煤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1-015)。
截止2022年2月28日,五一煤矿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79,758.58元,其中专户滚存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81,758.58元。
2022年3月7日,五一煤矿已按照规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14)。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现处于前期准备工作中,资金需要较低,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五一煤矿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持续督导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之后,五一煤矿预留59.80万元用于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后续支出外(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拟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900万元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承诺:本次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五一煤矿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五一煤矿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到期后,五一煤矿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上述《关于五一煤矿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均同意本次五一煤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现处于前期准备工作中,资金需要较低,五一煤矿预留 59.80 万元用于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后续支出外(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拟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900 万元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补流事项能有效满足五一煤矿生产经营需要,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会影响五一煤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