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修订内容为
字体加粗并加下划线部分):
原制度条款 拟修订(或新增)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保护公司、股东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
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
作条例(试行)》和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条 在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在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董事、监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 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 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 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
级管理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贯彻落实“三重
一大”决策制度具体实施办法, 报履行国有资
新增条款 产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查批准后执行。坚持依法
治企,努力打 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
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第十四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
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工作条例(试行)》规
新增条款 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
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
新增条款
定,依法接受监察监督。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焦
围是:“焦炭、煤气、蒸汽、煤焦化工副产品 炭、煤气、蒸汽、煤焦化工副产品的生产及销的生产及销售(生产限分公司);煤炭经营; 售(生产限分公司);煤炭经营;矿产品、建矿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管 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管理商品)的理商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燃气工程 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燃气工程建筑施工,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经营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技术咨询服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四条 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新增条款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
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 将原章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合
并为现第三十六条,即:
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
第三十六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
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
第三十三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 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
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
册。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删除原章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控股股
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东提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应当遵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
任。 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结果和董事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人事聘任决议设置批准程序。”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
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提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的,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和程序。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结
果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设置批准程序。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三)以明显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