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22-033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2021 年度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
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57.6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力,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月梅,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王怀发,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月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2 年度审计费用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专业服务范围、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2.审计费用变化情况:2022 年审计费用总额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 5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2 万元。2022 年审计费用较上
年度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2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致同所是一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致同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较好,能够按照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致同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较好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