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 2020-033 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
其中合伙人 196 名,最近一年净增加 19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1179 名
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 64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净资产 1.23 亿元。上市公
司2019 年报审计194 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78.1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八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尹丽鸿,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至今为 5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无在致同所外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月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9 年,至今为 2 家
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无在致同所外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怀发,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十六年,自 199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无在致同所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尹丽鸿、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怀发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月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 3 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情况等。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0 年度审计费用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专业服务范围、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2.审计费用变化情况:2020 年审计费用 8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
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22 万元,
总计较上一年增加 7 万元,原因为 2020 年较 2019 年新增加北京京能育
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京石融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京能京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家审计公司,资产规模增长 40%。
(四)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致同所是一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致同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较好,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致同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较好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