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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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表决,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北京天创世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房屋销售合作协议书〉,并为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抵押担保的议案》。即,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创世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世缘”)与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资产公司”)签订《房屋销售合作协议书》,由首创资产公司以238,403,520元人民币购买天创世缘17659.5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并由天创世缘为首创资产公司以其所购买的所有商业用房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为首创资产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奥运村支行的2.8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预计上述交易将使我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加约8800万元人民币。
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于2001年9月28日与贵州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旅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经2003年1月16日财政部财企[2003]21号文批准,受让贵旅投所持有我公司16.2%的股份,成为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阳光公司与首创资产公司均为首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鉴于阳光公司成为我公司第二大股东后,未对公司形成实际控制,亦未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故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