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八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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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琴 彭欣 颜骏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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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强 张杰 丛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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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力 郑世伟 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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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继东 王玉强 梁仕年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 10日
目录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7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16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1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7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9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9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2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20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21
三、审计机构声明......22
四、验资机构声明......23
第五节 备查文件......2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鲁抗医药/公司/发行人 指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95,524,321股新股的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本报告/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主承销商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年11月29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17年12月21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17年1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
2018年1月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
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有效期的有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年12月22日,山东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6〕86号),批
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2017年8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2017年10月30日,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2 号),核准了鲁抗医药
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18年3月24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8)
第223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3月22日止,海通证券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资金人民币883,599,978.25元,其中,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883,599,969.25元,溢缴款9元。
2018年 3月 23 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8,335,848.76元后的资金875,264,120.49元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内。2018年3月27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
信验字(2018)第000025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3月23
日止,鲁抗医药已收到7名特定对象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883,599,969.25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及验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4,650,912.9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5,524,321.00元,余额计人民币779,126,591.95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18年4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数量:95,524,321股。
4、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9.25元/股,该价格不低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方案的底价,即9.25元/股。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3,599,969.25元,扣除承销保
荐费用后为募集资金净额为874,650,912.95元,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额105,755.00万元,亦不超过募投项目总投资。
6、锁定期: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为36
个月,其他投资者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9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
构投资者和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12家投资者送达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以信件方式向前20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的19名股东送达了《认购邀请书》,并经过律师见证;其余 1 名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故未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2018年3月14日(T日)上午8:30-11:30接受认购对象的报价。2018年3月14日报价期间,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主承销商现场提交《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