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配股缴提示性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配股方案,已获山东省证券管理办公室鲁证管字[1998]43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96号文批准,于1998年8月24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已于1998年8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就本次配股缴款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人民币5.00元/股
4.配股比例:以98年5月29日实施每10股转增1股方案后的总股本3285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1.818的比例配售新股,本次可配售股份为3623.921万股,其中国家股1191.645万股,内部职工股832.276万股,社会公众股1600万股。
二、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1998年8月21日
2.除权基准日:1998年8月24日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8月24日至1998年9月4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三、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缴款地点为原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
2.国家股股东缴款地点为本公司证券部。
四、缴款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鲁抗医药配股”缴款单,交易代码为“700789”,每股价格为5.00元,配股数量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股比例(0.1818)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处理。
2.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鲁抗医药内部职工股配股”缴款单,交易代码为“702789”,每股价格为5.00元,配股数量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股比例(0.1818)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处理。
3.国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直接向本公司证券部缴款。
4.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视作自动放弃。
详细情况请参阅1998年8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