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2023 年 12 月 8 日
目 录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二、关于向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 5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四、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
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 2023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 2023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箐竹女士,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 2023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2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减少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对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允许,信永中和与大华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关于向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恒丰”)为本公司持股 76%的联营企业(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4%,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为支持该公司项目建设,三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该公司提供借款,其中:中储股份提供借款 4.38 亿元,该笔借款即将到期。
为了支持中储恒丰项目的正常运转,经研究,公司拟对上述借款展期,期限一年,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MA05K8GP9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靳春
5、注册资本:14,286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24 日
7、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 27 号第二层房屋 204 室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批发和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6%
2 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4%
3 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10、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8,726.88 74,478.31
负债总额 68,184.90 66,262.60
净资产 10,541.97 8,215.72
资产负债率 86.61% 88.97%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84.69 6,265.21
净利润 -3,389.40 -2,326.26
(二)中储恒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浩珑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9 日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津湾广场金谷大厦 30 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开展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20 日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两位股东与中储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按持股比例为中储恒丰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一)借款金额和期限
1.1 为保证项目公司正常运营,甲方同意将未到期的借款进行展期,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1.2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438,037,691.20 元(肆亿叁仟捌佰零叁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贰角),现双方同意对此部分借款进行展期。
1.3 借款期限:1 年。
(二)借款利率和计息
2.1 借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