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储股份
股票代码:600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12 层 1229-1282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12 层 1229-1282 室
权益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划出至由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的新集团,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控制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减少。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无偿划转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特定下含义:
上市公司、中储股份 指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指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人、中国诚通集团
中国铁物集团 指 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储集团 指 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无偿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将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
划转 指 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由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
司更名的新集团
本报告书 指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12 层 1229-1282 室
法定代表人 朱碧新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12 层 1229-1282 室
注册资本 113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25442
设立日期 1998 年 1 月 22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资产经营管理;受托管理;兼并收购;投资管理及咨询;物流
服务;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及矿
产品、焦炭、建材、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车的销售;五
经营范围 金交化、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的销售;林浆
纸生产、开发及利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8 年 1 月 22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12 层 1229-1282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朱碧新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李洪凤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单忠立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姜尚君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曹远征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姜鑫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翟挨才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冯士栋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唐国良 董事、总法律顾问 中国 北京 否
黄景安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李友生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童来明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向宏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朱跃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王文军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陈勇 总会计师 中国 北京 否
注: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国资委不再向中国诚通集团派驻监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00815.SZ 33.17%
2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603128.SH 45.79%
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0433.SH 38.20%
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600963.SH 42.46%
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00126.SH 15.19%
6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582.SH 6.87%
7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217.HK 53.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现代物流流通体系、提升产业供应链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国务院国资委拟通过中央企业物流业务板块整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综合性物流企业集团,更好发挥中央企业在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支撑作用。经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中储集团、华贸物流、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诚通集团将不再持有任何中储集团股权,也不再通过中储集团间接持有中储股份 1,006,185,71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5.7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月内不存在增减持中储股份的计划。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