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3-01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宝银”)共持有公司股份 67,595,6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6%。
其中上海宝银管理的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 3 期账户(以下
简称“巴菲特3期”)持有本公司股份61,634,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2%。
巴菲特 3 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总数为 34,165,417 股,占上海宝银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54%,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 01 执 3019 号之三,巴
菲特 3 期所持 34,165,417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5 日止。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上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 司冻 0426-2 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上海宝银管理的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 3 期账户持有的新华百货 34,165,417 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冻结股
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份是否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东名称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售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股) 比例 比例
股
上海宝银
(其中巴 湖北省
2023 年 2026 年
菲特 3 期 武汉市 司法
34,165,417 50.54% 15.14% 否 4 月 26 4 月 25
账户部分 中级人 冻结
日 日
持股被轮 民法院
候冻结)
合计 34,165,417 50.54% 15.14%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冻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结数量(股) 所持股份 总股本比例
上海宝银(其中巴菲特
3 期账户部分持股被轮 67,595,686 29.96% 34,165,417 50.54% 15.14%
候冻结)
合计 67,595,686 29.96% 34,165,417 50.54% 15.14%
(三)其他说明
上海宝银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
被司法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
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