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1-01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集团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286,223.25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627,400,064.56 元,报告期内实施 2019 年度现金分红 45,126,256.00 元,因母公司亏损,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1,625,560,031.81 元。
鉴于公司目前仍处于成长发展期,各项目建设仍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以培育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 2021 年公司将在年内实施新百总店扩建项目、贺兰新百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各百货店调改项目、超市业态预计新开约 15 家店及归还于 2021 年陆续到期的银行借款,实施以上项目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资金及运营资金,资本性投入依旧较大,而公司 2021 年实施上述项目的资金来源将主要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途径筹集,使得财务费用开支将大幅度上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12号)。)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3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后续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贷款协议的签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期限及贷款利率的协商确定等事项)。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提供续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续借款的公告》(2021-014 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使用的实际状况,结合账面资金短期内相对充裕的情况,为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经营层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工程项目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拟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短期相关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所需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短期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购买理财产
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采购进口食品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王金录先生回避了表决)
(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5号)。)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1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21-016号)。)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