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18-04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公司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来函及经营发展现状的需要,对《公司章程》经
营范围进行必要修订,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第三项议案审议关于修订《银川
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因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导致
该项议案未获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7,516,8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3.107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马卫红女士、副总
经理梁波先生、梅亚莉女士、剡玉香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保禄先生
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12,490,55859.989575,022,58940.0084 3,705 0.0021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向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五年期续借款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12,276,19559.875275,235,95240.1222 4,705 0.0026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12,578,23960.036374,923,90839.9558 14,705 0.0079
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股份公司2018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
A股 75,039,09540.0172112,477,75759.9828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持股5%以
上普通股
股东 74,423,75744.6400 92,295,990 55.3600 0 0.0000
持股1%-5%
普通股股
东 0 0.000013,523,470100.0000 0 0.0000
持股1%以
下普通股
股东 615,338 8.4598 6,658,297 91.5402 0 0.0000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
普通股股
东 302,541 75.2376 99,573 24.7624 0 0.0000
市值50万
以上普通
股股东 312,797 4.5521 6,558,724 95.4479 0 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号
1 审议关17,971,913 96.7561 598,832 3.2240 3,705 0.0199
于集团
公司及
子公司
以自有
房产向
银行申
请抵押
贷款的
议案
2 审议关17,757,550 95.6020 812,195 4.3727 4,705 0.0253
于向子
公司青
海新华
百货商
业有限
公司提
供五年
期续借
款的议
案
3 审议关18,059,594 97.2281 500,151 2.6927 14,705 0.0792
于修订
《银川
新华百
货商业
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章
程》的议
案
4 审议《关 615,338 3.312817,959,112 96.6872 0 0.0000
于股份
公 司
2018半
年度利
润分配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议案4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婷、武文伽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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