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30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
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卢梅林、李宁、陈灵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宁、陈灵明为外部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郜学、胡晓东、孟祥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同意公司将所持下属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深化管理变革,追求极致效率,减少管理界面,同意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