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 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921,871,806.68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 余额为基数,拟向新钢股份全体股东(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0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
份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充分了解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项目建设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