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新钢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550,521,339.5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新钢股份全体股东(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88,722,696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60,770,5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3,976,074.5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6.00%。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0,770,54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0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充分了解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项目建设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