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银理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7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净值型理财产品
(2021 年 9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8 日)、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本挂钩汇率)产品(2021 年 9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9 日)、浦发银行悦盈利
之 6 个月定开型 G 款类理财产品(2021 年 9 月 14 日-2022 年 3 月 14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钢股份”或“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2021 年 5 月 11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等级中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上述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保障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共购买理财产品 7 亿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现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是否构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额 产品期 结构化
序号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成关联
(万元) 益率(%) (万元) 限 安排
交易
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净 非保本浮
1 新钢股份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理财产品 30,000 4.00 595.07 181 无 否
值型理财产品 动收益型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 保本浮动
2 新钢股份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理财产品 20,000 3.30 327.29 181 无 否
保本挂钩汇率) 收益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浦发银行悦盈利之6个月 非保本浮
3 新钢股份 银行理财产品 20,000 3.60-4.10 357.04-406.63 181 无 否
有限公司 定开型G款类理财产品 动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风险。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
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如下: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执行新钢股份投资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日常管理及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兴银理财
金雪球稳利净值型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认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净值型理财产品
保本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认购金额 人民币 30,000 万元
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9 月 8 日
产品到期日 2022 年 3 月 8 日
产品预期收益率 4.00%(年化)
收益计算天数 181 天
产品投向 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的产品。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对公结
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产品合约》,认购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
保本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认购金额 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9 月 9 日
产品到期日 2022 年 3 月 9 日
产品预期收益率 3.30%(年化)
收益计算天数 181 天
本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 100%本金
产品投向 安全;衍生品部分投资于利率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利率衍生产品
相挂钩。该产品的收益与 EURUSD 欧元/美元中间即期汇率表现挂钩。
3、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签署了《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合同》,认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浦发银行悦盈利之 6 个月定开型 G 款类理财产品
保本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认购金额 人民币 20,000 万元
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9 月 14 日
产品到期日 2022 年 3 月 14 日
产品预期收益率 3.6%-4.1%(年化)
收益计算天数 181 天
产品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于现金、存款、存放同业、回购、货币基金等固定收
益类资产,不低于 80%;投资于利率、信用等衍生金融工具不高于 20%。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财务部及投资业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兴业银行证券代码:60116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1)、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