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开展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
事组成,本次提名选举董事 9 名,包括非独立董事 6 名及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司 2021 年 7 月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建荣先生、管财堂先生、廖鹏先生、毕伟先生、卢梅林先生、胡金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郜学先生、胡晓东女士、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最新《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经公司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李文华先生、赖华新先生、李文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李文华先生、赖华新先生、李文彦先生为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3名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吴明先生、李青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换届后新当选董事及监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现任董事、监事仍需履行相应职责。
因个人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许年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因工作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董事刘传伟先生、冯小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因工作原因,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原监事谢斌先生、李雪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上述离任董事和监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和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换届选举相关内容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新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