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18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钢股份”或“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中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业务,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额度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最高余额没有超过授权额度,已到期的投资理财均按期收回本息,收益均符合预期,公司尚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余额 265,000 万元。
二、公司 2021 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闲置自有资金购进行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理财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质押式回购、国债、金融债、优质公司债券以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三)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办理投资活动相关事宜。下属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按其内部决策流程办理投资活动相关事宜。
(五)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额度滚动使用。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将自身实际需求,甄选优质金融机构发行产品,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产品品种,保证收
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投资理财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理财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中低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等其它因素影响,公司投资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理财风险:
1、公司和各级子公司将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和各级子公司优先选择购买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关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投资理财业务日常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资金实际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中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