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0-006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9,202,819.3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46,502,523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91,720,201.8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2.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以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十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的决策程序,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现金流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