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21-020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发
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母公司报表
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731,325,826.89 706,502,431.2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减:发放 19 年现金股利 708,285,702.10 708,285,702.1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26,569,919.20 862,084,618.24
本期可供分配利润 849,610,043.99 860,301,347.34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8,435,598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72,800 股, 以 488,362,798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86,035,357.6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 4 月 29 日登载的本公司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报告期内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 150 万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 年。2021 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拟不超过人民币 1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 4 月 29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14 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附件 1)及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 4 月 29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21-015 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 4 月 29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1-016 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附件 1)及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 JohnFan(范祥福)先生、ChuChunHo(朱镇豪)先生、BruceJiang(蒋磊峰)先生、SamuelA.Fischer(费毅衡)先生、Sanjeev
Churiwala 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稳健及可持续发展,考虑公司在运营及发展战略上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0 万元。
同时,公司拟向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申请无担保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0万元。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 60,000 万元,各公司对其他公司在授信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 4月 29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1-017 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认为:2020 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公司 2020年度向相关人士支付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第八节“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九届董事会已经届满,现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相关各方协商并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 John Fan(范祥福)先生、ChuChunHo(朱镇豪)先生、蒋磊峰先生、SamuelA.Fischer(费毅衡)先生、SanjeevChuriwala 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张鹏先生、马永强先生、李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各位被提名人简历详见附件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5。
公司独立董事冯渊女士、戴志文先生、张鹏先生已就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详见附件 2),认为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选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公告》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相应调整,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 4 月 29 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21-018 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渊 戴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