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2020-034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群光君悦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1,540,9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6.0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
长范祥福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晋倩如、何潼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其中董事范祥福先生、费毅衡先生、郑欣
淳女士、戴志文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 Atul Chhaparwal 先生因疫情防
控原因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冀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代理总经理朱镇豪先生、
副总经理许勇先生、财务总监蒋磊峰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0,766,667 99.79 774,262 0.21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经营场所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1,540,929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1,540,929 100.00 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岱立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70,442,175 99.70 1,098,754 0.30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 是否当选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
5.01 关于选举蒋磊峰先 370,714,453 99.78 是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 Sanjeev 370,691,136 99.77 是
Churiwala 先生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减少公司 62,30 98.77 774,2 1.23 0 0.00
注册资本暨修 0,447 62
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2 关于在《公司章 63,07 100.00 0 0.00 0 0.00
程》中增加经营 4,709
场所条款的议
案
3 关于选举张鹏 63,07 100.00 0 0.00 0 0.00
先生为公司第 4,709
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陈岱 61,97 98.26 1,098 1.74 0 0.00
立女士为公司 5,955 ,754
第九届监事会
监事的议案
5.01 关于选举蒋磊 62,24 98.69 / / / /
峰先生为公司 8,233
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5.02 关 于 选 举 62,22 98.65 / / / /
Sanjeev 4,916
Churiwala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第 1 项和第 2 项议案为特殊表决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除第 1 项和第 2 项议案外,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均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晋倩如、何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