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 2019- 045 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四
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00 万元(含 14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2800 万元(含 28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使用公司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用途为股权激励。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
于 2019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水井坊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 2019-044 号公告。
(二)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 3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回购最高价格 45.20 元/股,回购
最低价格 43.75 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鉴于公司完成的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高于回购预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同时满足了回购用途的需求,公司决定不再继续回购股份。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四)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止(即
2019 年 7 月 6 日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8,545,698 100 488,545,698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315,000 0.06
股份总数 488,545,698 100 488,545,698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股份 315,000 股,该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