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27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2]2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3 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2]1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公司章程》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
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 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新体改[1993] 093号“关于设立乌鲁木 委员会新体改[1993] 093号“关于设立乌鲁木
1.2 条 齐友好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 齐友好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
向募集方式设立。在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 向募集方式设立。在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
《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对照《公司法》 用代码为91650100228584428B。
并按照有关规定已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 《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对照《公司法》
重新登记手续。 并按照有关规定已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
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3.3.4条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规定执行的,股东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4.2.1条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4.2.2条规定的担保 (十二)审议批准第4.2.2条规定的担保
事项; 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 (十三)审议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事项; 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单笔对外投资超过 (十四)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的事项; 规则》的规定,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交易、重大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除坏账准备外的其 关联交易等事项;
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不良资产处理超过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3000万元的事项; 项;
(十六)按照上海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市规则》的规定,决定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划;
(十七)审议批准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资 (十七)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
产抵押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 分红政策;
事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超过5000万元的委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托理财事项; 项。
(十九)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项;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二十)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二十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
金分配政策;
(二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
4.2.2条 担保; 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三)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提供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