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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8 沪市 友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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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14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 2012—045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2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
公司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骏地产”) 联
合竞买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参与
竞买位于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以东,挂牌编号为 2011-C-114 和
2011-C-115,面积分别为 26,458.57 平方米和 33,195.69 平方米的两
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公司总部办公区和以大型综合性购物中
心为主的商业综合体。
    2012 年 6 月 8 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骏地产参与了乌鲁
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公告号为市国土挂告字[2012]4 号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的竞买,并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
书》。
    2012 年 11 月,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骏地产与乌鲁木齐市国
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
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依次为 65010020120139 和 65010020120140。
至此,本次两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购买基本完成。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两块土地竞拍的基本情况和审议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
2012 年 5 月 18 日、6 月 6 日和 6 月 14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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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告(临
2012-020、023、024 号)。
    二、出让合同基本内容
    (一)挂牌编号为 2011-C-114 号土地
     1、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编号为 2011-C-114 号土地,出让合同项下宗地编号为
0402701580-C,宗地面积为 26,458.57 平方米,宗地坐落于乌鲁木齐
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40 年,土地成交价款即土地出让金为 15,520 万元,每平方米
5,865.77 元,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土地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为 0402701580-C 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
条件如下: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6 不低于 1,建筑总面积 158,751.42
平方米,建筑密度不高于 40%,绿地率不低于 20%。
     3、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规划条件要求。
    (二)挂牌编号为 2011-C-115 号土地
     1、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编号为 2011-C-115 号土地,出让合同项下宗地编号为
0402701581-C,宗地面积为 33,195.69 平方米,宗地坐落于乌鲁木齐
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40 年,土地成交价款即土地出让金为 19,460 万元,每平方米
5,862.20 元,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土地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为 0402701581-C 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
条件如下: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6 不低于 1,建筑总面积 199,174.14
平方米,建筑密度不高于 70%。
     3、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规划条件要求。
    三、审议情况
     201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2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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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与全资子公司华骏地产联合竞买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四、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乌鲁木齐市老城区的商业门店布局已趋于饱和,为了进一步拓
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空间, 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
司在疆内的商业龙头地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司一直谋
求在乌鲁木齐市新城区百货业态的扩张,本项目是公司进入乌鲁木齐
市新城区发展的契机,公司此次竞得的土地,将用于建设①以大型综
合性购物中心为主的标志性商业综合体,其中包含高端百货、精品超
市、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高端影院等多种业态;②公司总部办公区。
    2、该项目的实施会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高,给公司的
资金面带来影响,公司将合理调整资本结构、资金借贷规模和周期,
降低资金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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