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上市公司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纠纷,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京0105民初8984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
本次诉讼系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纠纷,有关
诉讼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后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移
交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京 0105 民初 8984
号,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撤回起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诉讼系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纠纷,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