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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7 沪市 新潮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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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7:新潮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600777:新潮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公司代码:600777                                        公司简称:新潮能源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娜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和发展战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0 年 11 月,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托违约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及
自然人,要求本公司根据《差额补足协议》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35.82 亿元。2022 年 2 月,公司收
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 01 民初 2011号,判定新潮能源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 1585666666.67 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涉案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分别在 7978551 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核实论证,一审法院认定涉案《差额补足协议》无效,该《民事判决书》认定的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并非基于担保法律关系引起,公司仅承担法定代表人的选任以及公章管理不善的过错赔偿责任。因此,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具体详见公司《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及公司股票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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