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77 公司简称:新潮能源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娜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6,891,579,670.23 28,445,887,064.59 -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913,153,760.24 16,119,425,780.15 -1.28
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395,001,472.17 2,938,625,472.48 -18.50
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3,625,069,795.22 4,379,722,893.61 -1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1,882,390.36 1,000,598,480.11 -90.82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1,322,374.00 1,000,638,960.30 -90.87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57 6.53 减少 5.96 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 0.15 -90.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 0.15 -90.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9,728.85 -9,000.4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
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367,932.86 693,503.80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76,682.00 -124,487.01
合计 350,979.71 560,016.3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39,64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全称) 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东性质
量
宁波国金阳光
股权投资中心 434,343,434 6.39 434,343,434 未知 未知
(有限合伙)
宁波吉彤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402,962,962 5.93 0 冻结 402,962,962 未知
(有限合伙)
北京中金君合
创业投资中心 374,579,124 5.51 0 质押 374,579,124 未知
(有限合伙)
上海东珺惠尊
投资管理中心 282,828,282 4.16 0 未知 未知
(有限合伙)
深圳金志昌顺
投资发展有限 274,757,575 4.04 0 质押 274,757,575 其他
公司
东营汇广投资
合伙企业(有 259,259,259 3.81 0 质押 259,259,259 未知
限合伙)
国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249,023,569 3.66 0 未知 未知
-传统二号
北京中金通合
创业投资中心 168,350,168 2.48 0 质押 168,350,168 未知
(有限合伙)
上海经鲍投资
管理中心(有 160,259,259 2.36 0 未知 未知
限合伙)
东营广泽投资
合伙企业(有 157,037,037 2.31 0 质押 157,037,037 未知
限合伙)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 402,962,962 人民币普通股 402,962,962
业(有限合伙)
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 374,579,124 人民币普通股 374,579,124
心(有限合伙)
上海东珺惠尊投资管理中 282,828,282 人民币普通股 282,828,282
心(有限合伙)
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 274,757,575 人民币普通股 274,757,575
限公司
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 259,259,259 人民币普通股 259,259,259
限合伙)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249,023,569 人民币普通股 249,023,569
司-传统二号
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 168,350,168 人民币普通股 168,350,168
心(有限合伙)
上海经鲍投资管理中心(有 160,259,259 人民币普通股 160,259,259
限合伙)
东营广泽投资合伙企业(有 157,037,037 人民币普通股 157,037,037
限合伙)
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 141,188,958 人民币普通股 141,188,958
心(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上述股东中,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不在上表的股东深
行动的说明 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
致行动人;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广泽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
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无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注:2016 年 12 月 2 日,国金阳光出具授权委托书,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权等权利授予金志昌盛行使。
2020 年 4 月 19 日,经核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金志昌盛受国金阳光
委托向公司通过临时提案方式提名董事、监事人选,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国金阳光放弃提名权的合同条款,两者存在矛盾。若国金阳光放弃提名权之后,又将该等已被限制(放弃)的提名权再行授予或委托第三方行使,其将已放弃的提名权再行授予或委托金志昌盛行使是无效的。故金志昌盛亦无权超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而代表国金阳光行使已被放弃的提名权。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国金阳光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凯仕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致山东新
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函告》”,解除(撤销)国金阳光将所持新潮能源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对金志昌盛的委托,自函告送达之日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