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8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4日、8月17日和8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近日,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 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
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因涉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043号),由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