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 2018-052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收购深圳汉莎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汉莎”) 100%股权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
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5 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
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时间自
2018 年 4 月 4 日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8 年 5 月 3 日,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就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下午 14: 00-15: 00 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
开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星期四)开
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