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以上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 ……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制改革委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制改革委
员会体改生[1996]70 号文批准、以募集 员会体改生[1996]70 号文批准、以募集
第二条
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00014293866XE。 代码为 9133000014293866XE。
移动通信、程控交换、光电传输、电子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移动通
自助服务设备、自动售检票设备、自动 信、程控交换、光电传输、电子自助服
售货机、自动柜员机、银行自助服务终 务设备、自动售检票设备、自动售货机、
第十四条 端设备、电子支付终端设备及其配套产 自动柜员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设备、
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系统和通信网络终端 电子支付终端设备及其配套产品以及计
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 算机软件系统和通信网络终端产品的研
制、开发、制造、销售……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六)上市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必需。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式之一进行: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 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二十五条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交易方式进行。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六)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第二十六条
议决议同意,其中因第(一)项、第(二)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 董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第三十条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
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
第四十条
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六) 审议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 计划;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 (十六) 审议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6)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