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编号:临 2023-013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等 23
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
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规程》、《公司突发事件处置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总经理工作规则》、《内
部审计制度》等 22 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会
议事规则修正案》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