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8 万元限额内确定其报酬。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荣华
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权兵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质量复核服务,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248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92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56 万元。公司建议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8 万元限额内确定其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审核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综合考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时间、从业经验、从业人数、机构规模、服务上市公司的数量等,及拟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于过去三年中并未受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上述人士为独立人士,未曾违反过独立性的要求,亦未持有公司股份,基于此,审核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公司聘任其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则及监管机构的意见,为公司审计项目配备充足、独立的审计人员,加强职业判断,
提高工作质量,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公正,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汇报。
(二)独立董事对聘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在董事会书面审核前,公司提供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事前认可。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综合考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时间、从业经验、从业人数、机构规模、服务上市公司的数量等,及拟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于过去三年中并未受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上述人士为独立人士,未曾违反过独立性的要求,亦未持有公司股份,基于此,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公司聘任其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则及监管机构的意见,为公司审计项目配备充足、独立的审计人员,加强职业判断,提高工作质量,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公正,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独立董事和审核委员会汇报。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8 万元限额内确定其报酬。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