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9-056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本次收购已经触发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阳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汉阳控股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汉阳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
2.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份划转的基本情况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汉商集团”)于2019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9-031)。2019年7月1日收到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汉阳区国资办”)《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至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告知函》,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汉阳区国资办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共计79,444,603股股份(持股比例35.01%,)无偿划转给其国有独资公司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阳控股”)持有,同时将其拥有的无偿收回汉商集团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代垫39,608股股份的权利一并转让给汉阳控股。划转双方已经于2019年7月1日签署《关于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之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
二、《无偿划转协议》签署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1号
主要负责人 张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20105707184771N
机构性质 机关(挂牌机构)
通讯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1号
通讯方式 027-84468803
邮政编码 430050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政办[2010]65号),汉阳区国资办主要职能有:
1.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和监管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规章和政策;拟订国有(集体)资产的发展规划、结构调整计划;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4.拟订和执行全区国有(集体)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方法;调查研究国有(集体)资本金基础管理的重大问题及国有(集体)资本金的分布状况;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国有(集体)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拟订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5.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资产管理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的绩效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6.依法对所监管资产实施检查监督;负责检查所监管企业财务,查阅所监管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效益;
7.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公司名称: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KN8U19B
3.注册地:武汉市汉阳区罗七北路12号金龙公馆综合楼栋21层
4.法定代表人:喻天胜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根据出资人授权,履行授权范围内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文化、金融产业园区及其他产业园区融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环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文化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的投资、施工;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土地整理管理服务、房屋征收代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汉阳区国资办持有汉阳控股100%股权
三、《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无偿划转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国有股份划出方: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甲方)
国有资产划入方:武汉市汉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19年7月1日
2.本次划转的方式
本次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对价。
3.被划转股份及划转基准日
被划转股份为甲方持有的汉商集团79,444,603股股份,占汉商集团总股本的35.01%;甲方在汉商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垫付的39,608股股份股改对价的相关权利由乙方承继。
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19年5月31日。
4.权利义务承担
相关股份过户至乙方之后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5.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汉商集团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6.债权债务问题
本次划转事宜,不影响甲方的偿债能力,无需制定甲方的债务处置方案;本次划转事宜,不涉及上市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对外担保事项等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
7.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汉阳区国资办和汉阳控股加盖公章,且以下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1)无偿划转涉及的有关事项取得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备案或同意(如涉及);(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豁免乙方要约收购义务。
四、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及影响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汉阳控股未持有汉商集团股份。汉阳区国资办持有汉商集团79,444,603股,占汉商集团总股本35.0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汉阳区国资办将持有汉商集团79,444,603股,占汉商集团总股本35.01%的股份无偿划转至汉阳控股,同时将其拥有的无偿收回汉商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代垫股份39,608股的权利一并转让给汉阳控股。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汉阳区国资办将不再直接持有汉商集团股份,汉阳控股将直接持有汉商集团79,444,603股股份以及享有无偿收回汉商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代垫39,608股股份的权利。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阎志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尔控股有限公司,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收购报告书摘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
2.本次收购已经触发汉阳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汉阳控股将依法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汉阳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
3.本次国有股份无偿转让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划转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之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