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40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下午 5:00 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召集并
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出第十届董事会成员,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豁免本次董
事会通知时限,并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卫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委员,狄朝平先生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金鉴中先生、黄毅先生、唐玺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金鉴中先生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陈卫东先生、曹雨妹女士、曾云先生、李武先生、黄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卫东先生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黄毅先生、狄朝平先生、曾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毅先生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曾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吴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唐耀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唐耀琪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廖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廖婷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刘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刘颖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黄伟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黄伟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唐耀琪先生,1975 年 6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在职硕士学
位,历任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营销部副总经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房产事业部泉州公司总经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房产事业部西安公司总经理。现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耀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2、廖婷女士,1983 年 4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历任上海北方城市
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部经理。现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廖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3、刘颖女士,1987 年 11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历任西藏城市发
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员工、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颖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资格。刘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4、黄伟华先生,1991 年 5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现任西藏城市发
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上海联创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黄伟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资格。黄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