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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3 沪市 西藏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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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8

600773: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2-025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城投”)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股票交易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市盈率偏高的风险:截止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盘价格为 22.74 元/
股,公司目前市盈率(TTM)为 157 倍,公司市盈率显著偏高。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以来,累计涨幅达
35.92%,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2022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7.26 亿元,其
中房地产销售收入为 16.38 亿,占比 94.90%。

  4、公司投资的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系公司参股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仅有权益性投资收益。近期由于西藏疫情,国能矿业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受到一定影响,该项目尚未进入实质生产阶段,不会对公司今年的业绩造成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11 月 4 日、11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市盈率偏高的风险:截止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盘价格为 22.74 元/
股,公司目前市盈率(TTM)为 157 倍,公司市盈率显著偏高。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以来,累计涨幅达
35.92%,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2022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7.26 亿元,其
中房地产销售收入为 16.38 亿,占比 94.90%。

  4、公司投资的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系公司参股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仅有权益性投资收益。近期由于西藏
疫情,国能矿业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受到一定影响,该项目尚未进入实质生产阶段,不会对公司今年的业绩造成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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