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征询函》已经收悉,经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委作为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对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