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1-008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86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3,508,665.00 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9.7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5,174,397.10元,扣除承销商承销费21,680,028.76元后,实际汇入募集资金的专户金额为人民币 1,473,494,368.34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共24,952,910.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0,221,486.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
第 11448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到位,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0,221,486.7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1,396,759,295.93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3,462,190.78
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均按照发行方案用于工程项
目。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56,490,062.77元,已使用尚未置换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265,696.62元,已确
认尚未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7,185.01 元,合计 59,762,944.40 元。于 2020
年度使用 59,672,426.61 元,用于工程项目,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
将 27,836.35 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 62,681.44 元。具体明细如下:
内容 金额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3,462,190.78
加: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56,490,062.77
已确认尚未置换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3,265,696.62
已确认尚未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7,185.01
减:募集资金使用本金 73,462,190.78
募集资金使用利息及投资收益 56,399,544.98
已确认尚未置换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3,265,696.62
已确认尚未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7,185.01
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27,836.35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2,681.4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
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与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管理制度》以及本公
司与开户银行、东方花旗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东方花旗,随时接受保荐代
表人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已将 5
亿元募集资金拨付至控股子公司泉州市上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置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二级专项账户。
2015 年 1 月 16 日,泉州置业及保荐人东方花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闸北支行在泉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 2014 年 10 月24 日签订的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 转至自有
合计
户余额 资金账户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62,681.44 62,681.44
31630803002455508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闸北支行(注 1)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7,836.35 27,836.35 0.00
98400155260003583
股份有限公司 闸北支行(注 2)
泉州市上实置业有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0.00 0.00
31001519300050049978
限公司 闸北支行(注 3)
合 计 90,517.79 27,836.35 62,681.44
注 1: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银行利息结余,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
进行销户,余额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 2: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结余为银行利息结余,该账户于 2020 年 10月 27 日销户,销户日账户余额为 27,836.35 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 3: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销户,销户日账户余额为
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3,462,190.78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投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率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根据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
议和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对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1)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办理了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结构性存款事
宜,起息日为 2016 年 12 月 1 日,到期日为 2017 年 3 月 2 日,到期取得利息收
入 5,671,917.81 元。
(2)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办理了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
期存款转为大额存单业务,期限自 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4 月 13 日,到期取得利
息收入 905,333.33 元。
2、根据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
会议和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对不超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