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 2021-036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关于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 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97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式 3 号 360 天 B、光银现金
A。
委托理财期限:360 天、无固定期限(在产品开放期内,全资子公司宁
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情况随时认购和赎
回。)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贸易公司拟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的
前提下,利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其中贸易公司 5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年 预计 结 构 是否构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化 收益 产品 收益 化 安 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收益率 金额 期限 类型 排 关联交
易
华夏理
银行 财固收 非保
华夏银 理财 增强封 7500 4.35% — 360天 本浮 - 否
行 产品 闭式3 动收
号360 益
天B
银行 “光银 无固定 非保
光大银 理财 现金 2200 2.86%- — 期 限 本浮 - 否
行 产品 A” 2.9% (最短 动收
一天) 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对委托理财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相应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内容
日前,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了 5000 万元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
式 3 号 360 天 B 理财产品,贸易公司购买了 2500 万元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式
3 号 360 天 B 理财产品及 2200 万元“光银现金 A” 理财产品。
1、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式 3 号 360 天 B 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华夏理财固收增强封闭式 3 号 360 天 B
产品代码 21131003
产品运作模式 封闭式净值型
产品投资类型 固定收益类
产品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风险评级 PR2级(中低风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业绩基准 4.35%(年化)
到期/终止日 2022年11月07日理财产品正常到期。如理财产品因故提前或延迟
到期,则终止日以华夏理财发布的公告为准。
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非标准化债
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及资产管理产品,其中资
产管理产品需符合产品约定的投资范围。
2、“光银现金 A”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光银现金 A
产品代码 EB4395
产品风险评级 二星级(稳健型)
产品持有期限 最短1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类型 开放式净值产品
产品投资范围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
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
回购、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本产品投资境内债券的
公开市场债项评级不得低于AA,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不得低于A-
1。其中,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利率债等
具有高流动性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30%,AAA 级以下债券及其他固
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比不高于70%,正回购交易的未到期余额不得
超过本产品资产净值的40%。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力求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1、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情况,自下而上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委托理财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高风险品种的投资。同时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日常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华夏银行(600015)、光大银行(60181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974.32 40,210.03
负债总额 12,004.63 13,60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69.69 22,643.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05 -606.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3.63 2,947.74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8,717.30 万元,本次委托
理财金额为人民币 9,7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11.27%。公司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相对风险较小,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5.33%,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
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25,000 万元(其中贸易公司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开展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贸易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 入金额 实际收 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5.89 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