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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关于资产收购之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9-10-10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09-017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收购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向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转让房屋
    建筑物、土地,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410 万元。
    ●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公司于2009 年10 月9 日召开董事会五届
    二十五次会议,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为方便管理、节约开支、盘活资产为目标,
    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增强盈利能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 年9 月28 日本公司与富邦控股在宁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由本公司以总价4410 万元向富邦控股转让下属的铝业分公司的部分资
    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富邦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09 年10 月9 日召开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会议,应到董
    事9 名,实到8 名,另1 名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关联董事郑锦浩、
    宋汉心、华声康、徐积为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
    决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
    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法。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
    45,876,4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3%。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
    住所地:海曙区长春路2号4、5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汉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400 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
    该公司成立于2002 年4 月26 日。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净资产为133999.90 万元,净利润为
    6806.67 万元。
    年初至本次关联交易完成止,本公司与富邦控股关联交易达到净资
    产5%或3000 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地址宁波市鄞县钟公庙镇后庙村,1、房屋
    及建筑物,建筑面积12,273.66 平方米;2、土地使用权,面积30,139.00
    平方米。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等资产
    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6 月30 日。评估前账面价值为
    23,021,240.70 元,清查调整后账面价值为23,021,240.70 元,评估价
    值为44,087,165.00 元,评估后资产总额增值额21,065,924.30 元,
    增值率91.51%。
    上述资产评估增值21,065,924.30 元,原因是由于近年来随着宁波
    市经济的发展,鄞州区的开发建设和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评估基准日
    该宗地所属区域土地使用权价值上升幅度较大,而该宗地系公司购入成
    本相对较低,从而导致评估增值。
    权属情况:截至资产转让合同签署日,上述资产并未存在设定担保、
    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其所有权属本公司。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2009年9月28日本公司与富邦控股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交
    易金额人民币4410万元;富邦控股同意在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将上述资产受让款项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九
    十日内,将转让协议项下的资产交付给富邦控股;本协议经签署后,报
    双方董事会批准,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次交易定价是以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勤评报字
    〔2009〕154 号评估报告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3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转让资产是鉴于本公司为方便管理、节约开支、盘活资产,将
    下属铝业分公司整体从亨润工业城搬迁至骆驼机电工业园区内的整体
    安排,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增强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沈成德、宋德周先生、刘爽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将报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2、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资产业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浙江勤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交易定价公允,没有
    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为方便管理、节约开支、盘活资产为目标,
    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业绩,增强盈利能力。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资产收购协议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0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