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2023-0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04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中心 1 号楼
中国海防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1,495,2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49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传利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军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张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01,411,015 99.9790 84,200 0.021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璇、刘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