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6-031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收购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016年7月1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签署了《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交易双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资本:1,488,607.64049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248,225.199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国电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6,314,950股股份(即本公司53.47%的股份)以20.3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船重工,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3,595,061,830.50元。股份转让完成后,中船重工将持有本公司53.47%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船重工编制了《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公司将对后续相关事项和进程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日
附件:《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附件: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司名称: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股票代码:600764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 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联系电话:86-10-88598000
签署日期:2016年7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在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中电广通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五、中船重工通过本次收购协议受让中国电子持有的中电广通53.47%的股份。本次收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七、收购人及其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6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7
第三节收购的目的......11
第四节收购方式......12
第五节资金来源......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摘要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中船重工、收购人、受让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方
中国电子、转让方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为中电广通之控股股东
中电广通、上市公司 指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指中国电子所持有的中电广通176,314,9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标的股份 指 股份总额53.47%)
中国电子将其持有的中电广通176,314,950股股份以公开征集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收购指 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予中船重工
本报告书摘要 指 本《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签
《转让协议》 指 署的《关于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名 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资本:1,488,607.64049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46XA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资贸易;物流;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9年6月29日至长期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全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通讯方式:86-10-88598000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中船重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务院国资委是中船重工的实际控制人。中船重工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三、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要业务
中船重工及其下属公司拥有我国目前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已形成年造船能力1,200万吨,同时集中了我国舰船研究、设计的主要力量,有3万多名科研设计人员,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50多个大型实验室,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能够按照世界知名船级社的规范和各种国际公约,设计、建造和坞修各种油船、化学品船、散货船、集装箱船、滚装船、LPG船、LNG船及工程船舶等,并出口到世界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船重工及其下属公司拥有国内最齐全的船舶配套能力,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形成了各种系列的舰船主机、辅机和仪表、武装等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
中船重工及其下属公司拥有较强的非船类大型成套设备开发制造能力,自主开发生产的上百种非舰船类产品,广泛服务于航天、铁路、汽车、水电、冶金、石化、烟草以及基础建设等20多个行业和领域,并出口到世界各地。
(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中船重工最近三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43,051,544,826.38 412,733,083,537.32 371,027,241,865.42
总负债 288,721,980,314.44 269,739,145,856.96 251,796,596,791.29
净资产 154,329,564,511.94 142,993,937,680.36 119,230,645,074.13
资产负债率(%) 65.17 65.35 67.86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226,315,655,062.32 201,680,865,948.75 187,396,601,514.03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23,768,718,733.61 199,435,530,910.60 185,002,450,464.58
营业利润 9,316,285,090.51 8,934,327,255.54 9,024,654,456.24
利润总额 10,551,267,116.11 10,361,200,591.97 1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