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编号:临 2013-001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签署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借款方:浙江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健康管理)
借款金额:贰亿壹仟万元
借款期限:5 年
借款利率:以银行基准利率确定,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口腔医院”)为此
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 委托借款合同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通策健康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
口腔医院签署借款及担保合同,通策健康管理为解决受让方正证券大厦的资金需求,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本次借
款期限为 5 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公
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为此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通策健康管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鲍正
梁先生及公司关联方杭州通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新公司,其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杭州口腔医院占通策健康管理总股本的 40%;鲍正梁先生占
通策健康管理总股本的 20%;通策旅游占通策健康管理总股本的 40%。
关联方杭州通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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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与关联方通策旅游、鲍正梁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情况及对外投资公告的详细内容,请见 2012 年 8 月 31 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的相关规定, 因公司关联自然人鲍正梁先生担任通策健康管理的董事长及法
定代表人,公司董事王仁飞先生担任通策健康管理的董事;及第12条17项:上交所根
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
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的规定。故杭州口腔医院为此
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该次借款及担保事项的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请见 2012
年 9 月 22 日、201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借款方基本情况
借款方名称:浙江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国货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鲍正梁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四、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贰亿壹仟万元。
2、借款用途:受让方正证券大厦。
3、借款期限:5 年,自实际提款日起计算。
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
其中第一期的基准利率确定日为合同签订日。
5、利息结息方式: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 20 日。
6、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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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2、保证人: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杭州口腔医院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与通
策健康管理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
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借款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参股公司因购买物业申请银行借款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有利于确保受让方正证券大厦的资金需求,后续该大厦主
要用于杭州口腔医院提升医疗经营场所,利于改善杭州口腔医院的整体诊疗环境,有
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策健康管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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