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资产收购相关事项的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自筹资金收购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宝鸡合力叉车厂经营性净资产》等四项决议公告已于2001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定,以及公司与安徽叉车集团公司2001年5月21日分别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中“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收购日之间所产生的净资产损溢,其中溢出部分由公司按审计或评估值继续收购,减值部分由集团公司按审计或评估值向本公司退还相应收购价款。”的约定,公司与安徽叉车集团公司2001年12月26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本次用自筹资金收购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宝鸡合力叉车厂、安徽叉车集团公司蚌埠液力机械厂和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安庆车桥厂经营性净资产,收购基准日定为2001年12月31日。
2、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皖国信评报字2001第126号、第125号、第124号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与甲方董事会确定的收购日之间所产生的净资产损溢,其中溢出部分由甲方按审计值继续收购,减值部分由乙方按审计值向甲方退还相应收购价款。公司董事会已聘请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就收购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宝鸡合力叉车厂等三个厂经营性净资产项目进行补充审计,其审计结果将作为收购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宝鸡合力叉车厂等三个厂的收购价,审计基准日定为2001年12月31日。
3、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前向安徽叉车集团公司预付收购价款合计人民币柒仟万元,余款待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确认最终收购价款后,由乙方在审计结论确定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安徽叉车集团公司收到本公司的预付收购价款后,应立即办理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宝鸡合力叉车厂、安徽叉车集团公司蚌埠液力机械厂和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安庆车桥厂经营性净资产的移交及过户手续。
另外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资产收购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资产收购的其他相关事项。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