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0-014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18,731,923.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4.92%。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210,058,392.75 元(含税),已占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96.03%。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中航沈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778.60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0,322.64 万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019.10 万元,
提取法定公积和弥补前期亏损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21,873.19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 2019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00,389,28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058,392.75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3.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18,731,923.0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92%。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210,058,392.75 元(含税),已达到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6.03%。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10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
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的前提情况下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
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
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