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2-010 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10 月 27 日成立,2012 年 4 月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79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敖都吉雅,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甜甜,201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7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19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
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以 6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