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6 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
整理工程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 年7 月26 日,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
的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 年7 月27 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昆政办【2010】144 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
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规定“评标结果实施公示制度。在确
定中标候选人后发出中标通知前,须通过昆明建设交易网(www.kmctn.com)发
布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司于2010 年7 月26 日通过公
开竞投竞得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工程,被确定为中标候选
人,现中标公示期届满,未出现任何异议。公司已于2010 年7 月29 日取得中标
通知书,成为昆明市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工程的实施主
体。
按照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昆政办【2010】144 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工程
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和《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
的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NYC2010F024)第7.4.1 条之规定“招
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公司将尽
快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签署《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合
作协议》。因本次交易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上市规则》9.3 条规定之标准,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关于签署
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7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