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3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集团”)的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为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10 月31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合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等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清能集团 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峰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 91-B72 号
注册资本:137,845.6046 万元人民币
公司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20 日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清洁能源设备技术开发、制造、销售、维修、租赁;燃气轮机技术开发、安装、销售、维护;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电力管网、场站设施建设、运营;热力、电力制造、销售;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目前正与标的公司交易意向各方股东进行接洽。本次交易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清能集团的全体股东,包括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能投资”)等。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发行股票方式向清能集团的全体股东购买其持有的清能集团全部股权,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与辽能投资签署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性协议》,约定公司计划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能投资持有的清能集团的股权,最终价格将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确定。相关方以最终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数据为依据,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上述意向书为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确定。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依法及时披露和公告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二)《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性协议》;
(三)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