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22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信达”)持有红阳能源股份数量为138,648,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9%。上述股份来源于本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国信达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发布15交易日后")的六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我
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7%)。按照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5%以上非第一 非公开发行取得
138,648,593 10.49%
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 138,648,593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3,500,000 0.26% 2017/2/27~ 8.03-11.38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 2017/5/2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 持比例 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原因
中国信达资产管 不超过: 不超过: 2019/5/20 ~ 按市场价格 非公开发行 公司经
竞价交易减
理股份有限公司 26,000,000股 1.97% 2019/11/16 营需要
持,不超过:
26,000,0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中国信达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和上市公告中做出如下承诺:
(1)中国信达因本次交易取得的红阳能源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算每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
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红阳能源股份分别解锁三分之一。
(2)上述股票的解锁以履行完毕与红阳能源等相关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偿协议》下上一年度股份补偿义务为前提。本次发行结束后,
由于红阳能源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红阳能源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3)若前述限售期及解锁前提、解锁股份数与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或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提
出新要求的,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4)中国信达对沈阳焦煤的出资巳依法足额缴付到位,不存在出资不足、虚
假出资等情形。公司持有的沈阳焦煤股权权属清晰,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等情
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公司持有的沈阳焦煤股权未质押给第三方,亦未设置任
何其他第三方权利负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持有的沈阳焦
煤股权认购红阳能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存在限制或障碍。
(5)2015至2017会计年度,煤炭资产(特指红阳二矿、红阳三矿、林盛煤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58.17万元、16,130.32万元以及24,196.90万元,辽宁热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248.98万元、12,955.64万元以及14,916.17万元。根据2015至2017会计年度(如未能于2015年完成交割,补偿期相应顺延一年)沈阳焦煤资产减值情况,以股份的形式对红阳能源进行补偿。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