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6 证券简称:浪潮软件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203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25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 亿元。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 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7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宸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45 万元,2020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合计人民币 65 万元,与上一期(2019 年
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45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